全国咨询热线022-28138518

信息中心

  • 机构名称:天津市天鼎物证司法鉴定所

    住  所:天津市西青区梨双公路博雅苑B3栋

    电  话:022-28138518

    传  真:022-28136606

    邮  箱:tjtianding2013@163.com

    许可证号:120000028

行业资讯

  • 时间:2023-11-24 17:32:09.0
  • 编辑:本网编辑
  • 浏览:245
如何申请司法鉴定?最全攻略来了!(附:鉴定申请书范本)

什么是司法鉴定?

按照不同法律领域划分,司法鉴定可分为民事司法鉴定、刑事司法鉴定、行政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基本流程包括:启动鉴定、选取鉴定机构、交费、鉴定准备、出具鉴定意见及质证。

近期立马说法围绕建设工程合同展开讨论,此类合同纠纷的司法鉴定属于民事司法鉴定。本文仍以建工案件为例,以司法鉴定的基本流程为脉络,详细讨论司法鉴定具体如何申请启动并最终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达到证明事实的目的。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探讨的鉴定,仅指由法院启动并形成作为民事诉讼八大证据种类之一的“鉴定意见”证据,而并不包括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自行委托鉴定机构予以鉴定的情况。

第一步:启动鉴定

鉴定的启动首先系依当事人申请(原告方或被告方均可申请),如果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但法院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鉴定的,也可以依职权启动鉴定。

不是所有的申请,都能顺利启动鉴定。

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为例,一般以下这些情形即使当事人申请,也不允许启动造价鉴定:

(1)有已完工程造价或者结算造价的书面证据,且双方代表已经签字确认。

(2)合同约定逾期不完成结算审核,视为认可结算结果,或者约定逾期不对审核意见提出异议,视为认可审核意见的,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了约定的情形。

(3)合同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结果,审计结论已经出具,且审计结论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

(4)当事人约定了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的。

例外:实践中如果有以下情况,还是有机会启动鉴定的:在固定单价的情形下,若双方对工程量存在争议且通过现有证据又无法确定的,需要进行鉴定;另外若固定总价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变更、签证或索赔且未包含在合同约定的事项范围内,双方产生争议的。

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为例,一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者虽未竣工,但由建筑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质量合格评定文件的,无须进行质量鉴定。

但是,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事实并不必然表明工程质量没有问题或者承包人无须承担保修责任,比如发包人起诉要求承包人修复质量缺陷或要求承担修复费用的,一般法院会同意通过鉴定查明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如何进行修复、修复费用多少。

第二步:选取鉴定机构

法院准许鉴定或依职权启动鉴定后,会组织双方当事人从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中协商确认选择。协商不成,由法院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指定。

第三步 交费

申请鉴定的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交纳费用,视为撤回鉴定申请。

对需要鉴定的待证事实位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法院指定期间无正当理由不预交鉴定费用,致使待证事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第四步 鉴定准备

在确定鉴定机构并缴纳相关鉴定费用后,法院需要确定委托鉴定的事项、范围、鉴定期限等,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鉴定材料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另一方面法院可以组织鉴定人员、当事人共同参加鉴定准备会,就鉴定标准和方法听取意见并作出决定。

第五步 出具鉴定意见、质证

签定意见作为法定的八种民事证据类型之一,必须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靠人互相质证,未经质证程序,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注意事项

鉴定过程中,鉴定人若将有争议且未经质证的材料作为鉴定依据的,法院必须组织当事人就该部分材料进行质证。经质证认为不能作为鉴定依据的,根据该材料所作出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TOP